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9-29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26日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通知,并于2019年7月31日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少晖先生主持。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丁建生先生、佘智辉先生(相关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吴红军先生、曾招文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原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龚少晖先生、李强先生卸任后均不再担任董事
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按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根据新一届董事会选举情况,变更法定代表人。本议案经逐个表决,均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江曙晖女士、吴红军先生、屈中标先生(相关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吴红军先生、曾招文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原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曾招文先生卸任后均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议案经逐个表决,均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拟定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下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0万元,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8月20日下午15:00在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7月 31日
附件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建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2月出生,毕业于南京邮电学院电信工程系、四川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工程师职称。曾任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接入网中心主任工程师、工程建设中心副经理、鼓楼经营部经理。自2011年加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虚拟运营商事业部总经理,2018年4月起任厦门三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建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佘智辉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6月出生,2004年本科毕业于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荣誉学士)。曾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准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德韬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审计、风险控制、合规管理、投资及财务方向的工作;自2016年12月加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财务、投资工作,佘智辉先生拥有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深会员身份(FCCA);2018年2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佘智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曙晖女士,女,中国国籍,1953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大专毕业于厦门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2004年6月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厦门化工机械厂财务部经理、厦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风险总监、厦门路桥建设集团风险总监、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起任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起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起任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曙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红军先生,男,中国国籍,1970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0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财务学,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任副教授、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14年5月至今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副教授;2016年7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红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屈中标先生,男,中国国籍,1972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会计学副教授。1997年7月本科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电算化专门化专业,2009年6月研究生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物流工程专业。历任宁波大红鹰
学院教师与会计教研室主任、宁波工程学院教师,2014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7月起任厦门理工学院教师与财务学系主任;2016年5月至今任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屈中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况,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