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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19年7月31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以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事宜。

2、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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