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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炀资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1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19-01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要提示: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6号)的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474,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2,166,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955,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210,6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6月17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090500 号验资报告,并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19年7月30日止,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承诺使用募集资金(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投入进度(%)
1年产18万吨环保再生纸项目40,731.6040,731.60487.521.2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889.464,889.46400.008.18
合计45,621.0645,621.06887.52

2、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逐步投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截至2019年7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23,000.00万元。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6,381,702.56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9]G16044090519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松炀资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松炀资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松炀资源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教育。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作为松炀资源的保荐机构,英大证券同意松炀资源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

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监事会意见。

5、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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