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299 号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你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你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867,057,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81.52万元(含税)。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以下事项并做出说明:
1、结合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首次筹划、审议表决过程及筹划、审议时生产经营与现金流情况,说明你公司董事会提议该次利润分配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2、你公司尚未实施分红派息的原因,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被占用或挪用的情形。
3、结合目前生产经营、现金流等,补充披露你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时间表,以及为筹集所需资金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4、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8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监
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