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7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如遇紧急事项,在全体董事均能参加会议的前提下,可以在紧急事项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通知全体董事并召集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德松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承诺和自愿锁定承诺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承诺和自愿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陈德松、江珍慧、林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供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