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19年7月2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谷晓嘉女士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部分生产线继续延期或终止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慎决策,同意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进度,将项目整体达到结项状态的时间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并终止部分生产线,终止事项涉及募投项目变更。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部分生产线继续延期或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部分生产线继续延期或终止的核查意见》。该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8月2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3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