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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1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硕贝德股票代码30032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唐海军李燕开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上霞片区SX-01-02号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区上霞片区SX-01-02号
电话0752-28367160752-2836716
电子信箱speed@speed-hz.comspeed@speed-hz.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850,081,501.32829,406,858.07830,753,383.502.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1,382,541.8834,923,472.0433,333,444.8817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2,210,528.1226,615,117.3126,615,117.3121.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3,531,495.18199,558,038.57202,649,892.98-63.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090.081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090.081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4%5.67%5.71%9.0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1,830,775,426.951,837,559,034.731,837,559,034.73-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55,920,489.40576,065,963.16576,065,963.1613.8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1,10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西藏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05%85,643,2040质押45,221,905
温巧夫境内自然人4.58%18,641,31313,980,985质押7,980,000
朱坤华境内自然人3.84%15,619,37711,714,533质押12,150,000
陆平境内自然人2.46%10,000,0590质押0
朱旭东境内自然人1.39%5,666,1234,249,592质押0
李育章境内自然人1.12%4,536,7410质押0
李琴芳境内自然人0.98%4,000,0000质押0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自然人0.91%3,690,6000质押0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自然人0.78%3,171,0000质押0
宁波乾弘久盛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乾弘乐享成长一期私募基金境内自然人0.74%3,030,0000质押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除西藏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朱坤华和朱旭东为兄弟、朱坤华和李琴芳为夫妻关系、朱坤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西藏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9,943,204股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7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85,643,204股; 2、李琴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4,000,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一方面,中美贸易争端仍旧持续,美国关税的加征和对中国龙头企业的制裁,对公司业务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同时,全球手机行业处于4G向5G转换的过程中,消费者大多处于观望等待的状态,消费需求还有待进一步释放。但另一方面,5G建设的提速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需求,公司积极布局基站系统侧、车载侧的天线技术和产能,有利于公司在5G的时代抓住市场机会,迎来持续性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0,081,501.32元,同比增长2.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82,541.88元,同比增长174.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2,210,528.12元,同比增长21.02%,实现每股收益0.22元,同比增长144.44%,加权净资产收益率14.74%,同比增加9.03个百分点。其中,通过继续实施聚焦战略,公司主营的天线业务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实现营业收入423,586,304.49元,同比增长

54.64%;指纹识别模组业务受市场竞争激烈、需求放缓、龙头企业风险暴露等方面的影响,业务有所下滑,实现营业收入266,768,615.38元,同比下降20.14%;半导体封装业务报告期内完成控股权的转让,自2019年6月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来看:

终端天线业务持续增长,贡献了大部分的营收。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对核心大客户的业务拓展力度,核心的手机天线和笔电天线销售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基站天线实现突破,取得供应商的资质并批量出货。继微基站天线取得设备商的供货资质并批量出货后,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力度,改进生产工艺,成功获得国内主流设备商宏基站天线供应商资格,并实现宏基站天线产品的小批量生产出货,在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中取得领先地位,预计在下半年将会大批量出货,为公司在5G基站业务中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车载天线大客户开发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凭借公司在鲨鱼鳍多合一智能天线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获得了特斯拉、福特、雷诺等国际知名汽车品牌的认可,并陆续展开合作。同时,加快V2X天线的研发与推广力度,为即将到来的智能驾驶,辅助驾驶等市场需求提前布局。

5G项目取得先发优势。继在5G微基站天线项目实现量产后,报告期内,公司又率先实现了5G手机天线的验证,并根据客户的需求做好量产准备,同时,多个5G手机和笔电终端项目处于研发阶段,保持了公司在5G终端天线领域的领先地位。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持续推进。面对5G高速传输、宽频传输的技术特点,公司加强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LCP天线已进入客户验证阶段,塑料金属化宏基站天线步入量产阶段,毫米波射频前端芯片的研发与应用在客户端稳步推进,无线充电接收端绕线工艺开发成功,具备量产条件。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了科阳光电的控股权,将资源集中到天线射频领域,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新设立了惠州硕贝德汽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将车载天线公司化运作,从而形成了终端天线业务、5G基站天线业务和车载天线业务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业务格局。同时,公司在越南新设立了越南硕贝德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全球化的业务布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

(4)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

(3)“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增加合并范围:惠州硕贝德汽车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越南硕贝德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子公司减少合并范围: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并至2019年5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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