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原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通知》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