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定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在2019年半年度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96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9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七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497,709,919股A股股份(“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9,999,969.45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后共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3,245,329,969.5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0月10日全部到位。以上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38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25,278,776.96元,其中2019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7,070,437.16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825,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37,070,174.11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于2018年10月2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下属子公司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下属子公司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下属子公司华能渑池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路支行、下属子公司华能安徽怀宁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下属子公司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府支行、下属子公司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赣县支行及中信证券于2018年10月2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海南洋浦热电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金浦支行及中信证券于2018年10月2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和《五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将海南洋浦热电项目(700MW)和江西瑞金二期火电项目(2000MW)调整出募投项目,并于2019年3月28日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府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金浦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元人民币,含利息)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元人民币,含利息) |
1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81600001040016760 | 9,463,560.37 |
2 |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634070554518 | 98,876.80 |
3 | 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 537872077686 | 73,046,243.72 |
4 | 华能渑池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路支行 | 1702020529020113582 | 27,449,457.05 |
5 | 华能安徽怀宁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 | 12183001040036375 | 2,012,036.17 |
6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府支行 | 46050100223600000474 | 销户 |
7 | 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赣县支行 | 14033101040017938 | 0 |
8 | 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金浦支行 | 267530156721 | 销户 |
合计 | 112,070,174.11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有关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基于满足募集资金使用要求、降低募投项目实施风险的原则,公司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
对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进行调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将海南洋浦热电项目(700MW)和江西瑞金二期火电项目(2000MW)调整出募投项目,并根据国资委去杠杆、控制资产负债率的要求,调整项目资本金比例到30%以上,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24,533.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 44,707.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5,467.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527.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4.07%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利润总额)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2)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广东谢岗燃机项目(800MW) | 是 | 72,000.00 | 104,000.00 | —— | 9,558.06 | 35,258.06 | —— | 33.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300MW) | 是 | 248,227.23 | 174,231.84 | —— | 28,886.87 | 69,306.76 | —— | 39.78% | 不适用 | 545.45 | 是 | 否 |
河南渑池凤凰山风电 | 是 | 17,076.37 | 24,614.56 | —— | 5,059.64 | 14,259.64 | —— | 57.93% | 不适用 | 218.89 | 是 | 否 |
项目(100MW) | ||||||||||||
安徽龙池风电项目(100MW) | 是 | 17,124.40 | 21,686.60 | —— | 1,262.47 | 13,703.42 | —— | 63.19% | 不适用 | 1932.62 | 是 | 否 |
海南洋浦热电项目(700MW) | 是 | 72,234.00 | —— | —— | —— | —— | —— | —— | —— | —— | —— | —— |
江西瑞金二期火电项目(2000MW) | 是 | 73,338.00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500,000.00 | 324,533.00 | —— | 44,767.04 | 132,527.88 | —— | —— | —— | 2,696.9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中。自2017年3月27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期间,公司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597,000,000.00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597,000,000.00元用于置换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已预先投入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计划完成全部资金置换,置换资金总额人民币597,000,000.00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及支付安排,预计有人民币236,032万元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6,032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 |
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2,5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广东谢岗燃机项目(800MW)、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300MW)、河南渑池凤凰山风
电项目(100MW)尚未投产,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和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广东谢岗燃机项目(800MW) | 广东谢岗燃机项目(800MW) | 104,000.00 | —— | 9,558.06 | 35,258.06 | 33.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300MW) | 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300MW) | 174,231.84 | —— | 28,886.87 | 69,306.76 | 39.78% | 不适用 | 545.45 | 是 | 否 |
河南渑池凤凰山风电项目(100MW) | 河南渑池凤凰山风电项目(100MW) | 24,614.56 | —— | 5,059.64 | 14,259.64 | 57.93% | 不适用 | 218.89 | 是 | 否 |
安徽龙池风电项目(100MW) | 安徽龙池风电项目(100MW) | 21,686.60 | —— | 1,262.47 | 13,703.42 | 63.19% | 不适用 | 1932.62 | 是 | 否 |
海南洋浦热电项目(700MW) | —— | —— | —— | —— | —— | —— | —— | —— | —— | |
江西瑞金二期火电项目(2000MW)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324,533.00 | —— | 44,767.04 | 132,527.88 | —— | —— | 2,696.96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基于满足募集资金使用要求、降低募投项目实施风险的原则,公司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进行调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将海南洋浦热电项目(700MW)和江西瑞金二期火电项目(2000MW)调整出募投项目,并根据国资委去杠杆、控制资产负债率的要求,调整项目资本金比例到30%以上。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