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
的书面回复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
的书面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交易所发来的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21号《关于关于对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本所已按贵交易所要求对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 或“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需补充说明的事项二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事项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所涉基础资产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原值、坏账准备的转入、转出及相关会计科目,应收账款是否出表,请结合公司拟全额认购次级证券的情形说明上述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并分情形说明如未来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包括次级权益如出现部分及全部受损、优先级权益受损等),公司对相关基础资产、损益的会计处理方式。请你公司结合该证券发行、存续期、完成时的会计处理说明是否可能存在通过资产进出表、资产减值转出转回等调节资产、利润的情形。
请会计师对上述事项二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之专项计划概述,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条款、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截止本关注函回复之日,公司拟开展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
应收账款不出表业务,公司将继续保留应收账款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因本专项计划最终发行方案尚未确定,故本公司将于本专项计划最终发行方案确定后,披露对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所涉基础资产的具体会计处理、如未来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包括次级权益如出现部分及全部受损、优先级权益受损等)公司对相关基础资产和损益的会计处理方式和本专项计划对公司资产、利润的影响。对此,公司将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参照的准则规定如下:
1、专项计划资产转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六条之规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一)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
(二)企业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但承担了将收取的该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最终收款方的合同义务,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只有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提供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转让合同规定禁止企业出售或抵押该金融资产,但企业可以将其作为向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义务的保证。
3.企业有义务将代表最终收款方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及时划转给最终收款方,且无重大延误。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在收款日和最终收款方要求的划转日之间的短暂结算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并且按照合同约定将此类投资的收益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风险和报酬的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一)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二)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三)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一)、(二)之外的其他情形),应当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企业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企业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第八条 企业在评估金融资产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程度时,应当比较转移前后其所承担的该金融资产未来净现金流量金额及其时间分布变动的风险。
企业承担的金融资产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变动的风险没有因转移而发生显著变化的,表明该企业仍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如将贷款整体转移并对该贷款可能发生的所有损失进行全额补偿,或者出售一项金融资产但约定以固定价格或者售价加上出借人回报的价格回购。
企业承担的金融资产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变动的风险相对于金融资产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的全部变动风险不再显著的,表明该企业已经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如无条件出售金融资产,或者出售金融资产且仅保留以其在回购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回购的选择权。
企业通常不需要通过计算即可判断其是否转移或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在其他情况下,企业需要通过计算评估是否已经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在计算和比较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变动时,应当考虑所有合理、可能的现金流量变动,对于更可能发生的结果赋予更高的权重,并采用适当的市场利率作为折现率。第九条 企业在判断是否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应当根据转入方是否具有出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而确定。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被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转入方有出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从而表明企业未保留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在其他情形下,表明企业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在判断转入方是否具有出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时,企业考虑的关键应当是转入方实际上能够采取的行动。被转移金融资产不存在市场或转入方不能单方面自由地处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通常表明转入方不具有出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不大可能出售被转移金融资产并不意味着企业(转出方)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但存在看跌期权或担保而限制转入方出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转出方实际上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如存在看跌期权或担保且很有价值,导致转入方实际上不能在不附加类似期权或其他限制条件的情形下将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从而限制了转入方出售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能力,转入方将持有被转移金融资产以获取看跌期权或担保下相应付款的,企业保留了对被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第十条 企业认定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的,除企业在新的交易中重新获得被转移金融资产外,不应当在未来期间再次确认该金融资产。
会计师的意见及声明
截止本关注函回复之日,安控科技拟实施的资产证券化的最终发行方案尚未确定。因此我们无法对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所涉基础资产的具体会计处理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应收账款是否出表、如未来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包括次级权益如出现部分及全部受损、优先级权益受损等)公司对相关基础资产和损益的会计处理方式、公司是否可能存在通过资产进出表和资产减值转出转回等调节资产和利润的情形作出判断。截止本关注函回复之日,本所尚未被安控科技聘任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申报会计师。如安控科技未来确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并聘任本所为申报会计师,我们将持续关注并跟踪国家以后出台具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届时我们将要求公司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