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9-35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6月24日,公司股价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的异动情形,在公司发函核查过程中发现持有我司股东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阳”)所持我司股票有冻结和轮后冻结情形,公司在异动公告中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9-25)。根据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要求,经公司多次沟通,中国华阳再次回函确认并补充了相关情况,现就中国华阳相关冻结、轮候冻结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一、中国华阳所持我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1、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冻结股数(股) | 冻结日期(年/月/日) | 冻结期限 | 冻结执行人 | 占所持股份比例 | 备注 |
1 | 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否(为公司单一持股比例最大股东,但非公司控股股东) | 496653.00 | 2018/5/31 | 36个月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0.65% | 因该冻结比例未达到临时信披要求,股东未通知我司进行临时信披,在定期报告中公司进行了披露 |
2 | 76000000.00 | 2018/10/17 | 36个月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99.35 |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刊登的异动公告中简要披露了该冻结信息 |
经公司问询股东,上述序号1冻结是因涉及与上海团结普瑞玛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被原告提请财产保全而发生的冻结。
序号2发生的冻结是因为中国华阳的母公司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因发行公开市场债券出现违约问题而产生的冻结。
2、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轮候冻结股数(股) | 轮候冻结日期(年/月/日) | 轮候冻结期限 | 轮候机关 | 占所持股份比例% | 冻结深度说明 |
1 | 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否(为公司单一持股比例最大股东,但非公司控股股东) | 76496653.00 | 2018/10/29 | 36 |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2 | 9000000.00 | 2018/11/15 | 36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11.77 | 原股+红股+红利 | ||
3 | 12500000.00 | 2018/11/27 | 36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16.34 | 原股+红股+红利 | ||
4 | 4149400.00 | 2018/11/30 | 36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5.42 | 原股+红股+红利 | ||
5 | 76496653.00 | 2018/12/4 | 36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6 | 76496653.00 | 2018/12/12 | 36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7 | 76496653.00 | 2018/12/12 | 36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8 | 12500000.00 | 2018/12/12 | 36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16.34 | 原股+红股+红利 | ||
9 | 76496653.00 | 2018/12/13 | 36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10 | 76496653.00 | 2018/12/19 | 36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11 | 496653.00 | 2018/12/24 | 36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0.65 | 原股+红股+红利 | ||
12 | 76496653.00 | 2019/2/15 | 36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13 | 76496653.00 | 2019/2/28 | 36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14 | 76496653.00 | 2019/3/6 | 36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15 | 12276808.00 | 2019/3/6 | 36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16.05 | 原股+红股+红利 |
16 | 76496653.00 | 2019/3/12 | 36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17 | 76496653.00 | 2019/3/27 | 36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18 | 76496653.00 | 2019/3/28 | 36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19 | 25498884.00 | 2019/4/15 | 36 | 上海金融法院 | 33.33 | 原股+红股+红利 | |
20 | 18213489.00 | 2019/4/15 | 36 | 上海金融法院 | 23.81 | 原股+红股+红利 | |
21 | 18213489.00 | 2019/4/15 | 36 | 上海金融法院 | 23.81 | 原股+红股+红利 | |
22 | 76496653.00 | 2019/4/17 | 36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23 | 76496653.00 | 2019/4/18 | 36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24 | 76490000.00 | 2019/4/24 | 36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99.99 | 原股+红股+红利 | |
25 | 76496653.00 | 2019/6/5 | 36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26 | 76496653.00 | 2019/6/11 | 36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100 | 原股+红股+红利 | |
27 | 15565872.00 | 2019/6/11 | 36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20.35 | 原股+红股+红利 |
经公司问询,上述轮候冻结均是股东的母公司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开市场债券出现违约情形而产生轮候冻结。
二、股东累计质押、冻结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25,226,000股,华阳控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76,496,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9%;其中累计76,000,000股被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35075%,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
累计76,496,653股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7.99%。
累计发生27笔轮候冻结情形,详情见上述表格。
三、中国华阳所持我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华阳为公司单一持股比例最大股东,但非公司控股股东,因此相关冻
结、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公司的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此次中国华阳所持我司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信息延迟披露的原因:
经公司电话与中国华阳沟通获知:冻结事项中序号1是因为冻结数量较小,中国华阳认定无需通告上市公司发布临时公告披露。其它冻结和轮候冻结信息均是其母公司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因债券违约而产生的司法纠纷,中国华阳未收到司法机关的冻结文书,对相关事项不知情,因此无法及时协助上市公司进行相关临时信息披露。中国华阳是在因我司股票异动被要求自查过程中才发现上述冻结和轮候冻结。
公司董事会就股东所持我司股权被冻结和轮候冻结事项的信息披露延迟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管力度,督促相关股东协助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披义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