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19-068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嘉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和财务总监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12月6日华谊嘉信、北京华谊伽信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伽信”)、北京华谊信邦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信邦”)由于经营需求申请授信展期(具体下见),同时根据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需求,为华谊嘉信追加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公关”)、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好耶数字”)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公司以新好耶数字不低于1.2亿元应收账款质押方式及持有的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友世纪”)550万股股权质押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质押反担保;为华谊伽信追加迪思公关、新好耶数字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为华谊信邦追加迪思公关、新好耶数字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现因下述贷款即将到期,华谊嘉信、华谊伽信、华谊信邦与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协商后确认二次展期、中关村担保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刘伟先生继续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继续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
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展期继续提供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进展》的议案,本次担保事宜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拟将:
1、鉴于公司在华夏银行的存量贷款4,000万元部分按计划还款已到期,现拟
申请办理展期手续,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上述存量贷款额度范围内,具体展期金额和期限以华夏银行审批结果为准。根据银行的批准的展期金额及期限,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继续为该存量贷款展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公司继续以其持有的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550万元股权为该存量贷款展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继续以其名下不低于1.2亿元的应收账款为该存量贷款展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
2、鉴于华谊伽信在华夏银行的存量贷款2,000万元已到期,现拟申请办理展期手续,由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上述存量贷款额度范围内,具体展期金额和期限以华夏银行审批结果为准。根据银行的批准的展期金额及期限,华谊嘉信、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继续为该存量贷款展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3、鉴于华谊信邦在华夏银行的存量贷款2,000万元已到期,现拟申请办理展期手续,由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上述存量贷款额度范围内,具体展期金额和期限以华夏银行审批结果为准。根据银行的批准的展期金额及期限,华谊嘉信、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继续为该存量贷款展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3亿元
实收资本:17.03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段宏伟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707,203,124.68元,负债总额为4,132,937,366.96元,净资产为2,574,265,757.72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39,982,974.22元 ,利润总额263,319,087.63元,净利润157,788,795.84元。(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6,469,466,399.00元 ,负债总额为3,928,486,041.75元,净资产为2,540,980,357.25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3,773,955.17元,利润总额10,736,876.12元,净利润8,259,007.0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反担保方: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被反担保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反担保类型: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继续为该存量贷款展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公司继续以其持有的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550万元股权为该存量贷款展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继续以其名下不低于1.2亿元的应收账款为该存量贷款展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
4、反担保额度:4,000万元
5、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二)北京华谊伽信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1、反担保方:华谊嘉信、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被反担保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反担保类型:华谊嘉信、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继续为该存量贷款展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4、反担保额度:2,000万元
5、期限: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北京华谊信邦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1、反担保方:华谊嘉信、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被反担保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反担保类型:华谊嘉信、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新好耶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继续为该存量贷款展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4、反担保额度:2,000万元
5、期限: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认为,华谊伽信、华谊信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等情况构成重大风险,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华谊伽信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华谊信邦整合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两家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等情况构成重大风险,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董事会决议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47,015.86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子公司为公司担保)29,588.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51.44%。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