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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0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49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在公司A1815(古墩路70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7月2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敬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张敬国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方银军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邹欢金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许荣年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王亮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陈美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张敬国先生、方银军先生、邹欢金先生、许荣年先生、王亮先生、陈美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别

对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徐亚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戴梦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高长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徐亚明女士、戴梦华先生、高长有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7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70,000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11元/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证券时报》公告。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345 万股变更为42268万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证券时报》公告。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证券时报》公告。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29日

附件: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敬国先生

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主要工作经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至2001年先后担任河南省五金家电工业公司副科长、河南省轻工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起至今任河南正商集团董事长兼总裁;2012年2月起至今兼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5年7月起至今兼任正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及总裁;2016年6月起至今兼任全球医疗房地产投资信托联席主席、董事;2018年10月起至今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敬国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敬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敬国先生持有正商发展1%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惠琪女士的父亲,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敬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2、方银军先生

男,1963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

主要工作经历: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任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工程师、技术开发部经理、高级工程师、副所长;2000年至2007年任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至2013年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2018年10月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

11月至今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方银军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方银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方银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8,80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42,345万股的6.80%。方银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邹欢金先生

男,1970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1994年参加工作,在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日化检测站从事日化产品检测工作;1997年至2007年先后任浙江赞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7年至2013年任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邹欢金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欢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邹欢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760,272股,占公司总股本42,345万股的1.83%。邹欢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4、许荣年先生

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浙江省食品标准化专业委员成员、浙江省矿泉水专业评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专家咨询组成

员。主要工作经历:1986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轻化系生化专业,1986年7月份分配至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工作;1993年至2000年先后担任浙江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副站长、技术负责人、研究室主任、检验中心主任;2003年至今历任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9月至2016年7月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许荣年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荣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许荣年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041,992股,占公司总股本42,345万股的1.66%。许荣年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5、王亮先生

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

主要工作经历:2002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至2013年先后就职于北京大学、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美国普洛思律师事务所纽约总部及驻香港代表处;2013年3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智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法律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河南正商集团总裁助理,2018年10月起至今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起任河南正商集团副总裁。

王亮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亮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王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6、陈美杉女士

女,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国际IPMP项目经理。主要工作经历:1990年参加工作。1990年至2003年先后担任武汉市港口运输总公司人事科科员、武汉市九通港口运输公司人事部部长、武汉中科达环保厨具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5年6月先后担任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任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起至今任武汉新天达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10月起至今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美杉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美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陈美杉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陈美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7、徐亚明女士

女,1954年2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副教授。

主要工作经历:1982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1997年1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87年8月至今在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工作,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理论教研室主任、财务会计系主任,1997年4月被聘为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

徐亚明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亚明女士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徐亚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亚明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8、戴梦华先生

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研究生、理学硕士。

主要工作经历:自1986年起专职律师工作至今。2002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主任。

戴梦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戴梦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戴梦华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戴梦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9、高长有先生

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起在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任教至今。现任浙江大学高分子系主任,多年从事聚氨酯材料合成、生物材料和组织工程材料、

生物材料表界面改性等研究和教学工作。高长有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长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高长有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高长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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