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申请授信业务追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由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共享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隆基乐叶提供担保。
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上述担保追加被担保对象,其余内容不变。即:除为上述隆基乐叶提供担保外,该额度还可用于开立担保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备用证或银行保函(合称“保函”),被担保人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LONGi (KUCHING) SDN. BHD.、LONGi SolarTechnology (U.S.) Inc.等,本公司对该等保函的开立承担担保清偿责任。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二项、第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