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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30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并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将有利于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履行支付供应商到期货款的义务能够有效控制,提供此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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