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充分利用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相关公告)。
鉴于现有额度已无法满足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管理需求,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提高存量资金的收益,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2019年度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基础上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并授权公司总
经理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额度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2019年度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不超过一年,预计收益等根据购买时的银行理财产品约定执行,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产品说明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且收益较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取理财收益,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门将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多方面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调整。
四、委托理财余额
截至2019年7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余额为30亿元。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