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年7月26日上午10:3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1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倩文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7月27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