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签署:
陈倩文、 李建新、 关兆棻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