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对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
(一)调整事项
控股子公司白银甘藏银晨铬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银银晨)铬渣无害化处置费用。
(二)历史背景
由于白银银晨主要产品所产生的铬渣对环境安全有一定危害
性,为履行社会责任,同时考虑到铬渣干法解毒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在经技术改造后,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可增加公司产能,2005年白银银晨受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委托,对原国有破产企业白银铬盐化工厂遗留11.50万吨铬渣进行无毒化处理,并对公司2006年以后新产生的铬渣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
(三)调整的依据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铬渣污染综合治理整治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13号)文件规定,要求2010年底前所有历史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理;2006年开始,全行业当年新产生的铬渣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
2、2005年12月1日,白银银晨《关于对原白银铬盐化工厂遗留铬渣综合治理的报告》(甘藏发【2005】031号),预算原白银铬盐
化工厂遗留铬渣干法解毒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工程投资预算为总投资4,53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2,000.00万元,生产运行处置费用2,530.00万元;总投资的46.00%(2,084.00万元)申请国家补助,其余由企业贷款、自筹解决。
3、2005年12月20日,根据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委托书,白银银晨对已破产的原白银铬盐化工厂遗留铬渣11.50万吨进行无毒化处理。
4、2007年11月20日,甘肃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白银甘藏银晨铬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干法解毒处理铬渣50kt/a无害化工程项目的批复》(甘经资【2007】454号)同意了白银银晨干法解毒处理铬渣50kt/a无害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4,550.11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1,976.93万元,运行费用2,773.18万元。
5、2008年6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08年第二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复函》(发改办环资【2008】1416号),确定项目总投资3,50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80.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920.00万元);截止2010年4月24日,工程项目已处于建设过程中,白银银晨已实际收到国家专项拨款1,580.00万元。
6、2009年6月4日,甘肃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白银甘藏银晨铬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干法解毒无害化处理铬渣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甘经资【2009】353号)文予以批复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总投资4,550.11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1,976.93万元,运行费用2,773.18万元;项目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项目建设投资中国家补贴1,087.00万元,项目运行费用中国家补贴997.00万元。
根据以上政府文件,本公告涉及事项可以做相应财务处理,董事会认为采用追溯调整方式为宜。
(四)追溯调整金额
1、白银银晨根据甘肃省经济委员甘经资【2007】45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环资【2008】1416号,确定原白银
铬盐化工厂铬渣弃置费用2,970.11万元(项目总投资4,550.11万元扣除政府补贴1,580.00万元),并追溯重述到2008年以前年度,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2,970.11万元。
2、鉴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铬渣污染综合治理整治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13号)文件规定,白银银晨2006年-2008年度持续生产的铬盐产品产生的废渣,经公司测算新增的铬渣总量预计为33,750.00吨,比照2010年1月28日白银银晨与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书》,对白银银晨历史遗留铬渣解毒处置费用标准,计提了预计负债506.25万元,采用追溯重述方式处理。
上述合计重述调整金额为3,476.36万元,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2009年度经营成果无影响。
(五)白银银晨铬渣处理项目属于环保、利废、资源综合利用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甘肃省环保局将其列为重点项目,是白银市的民心工程。由于该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公司一直在争取政府的资金和政策的支持。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对2009年1月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2008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的影
响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项目 (2008.12.31或 (2008.12.31或 差异
2008年度) 2008年度)
预计负债 34,763,600.00 34,763,6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9,480,000.00 214,243,600.00 34,763,600.00
负债总额 394,704,248.87 429,467,848.87 34,763,600.00
未分配利润 105,130,501.16 73,674,800.25 -31,455,700.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612,537,718.06 581,082,017.15 -31,455,700.91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19,953,442.37 16,645,543.28 -3,307,899.10
股东权益合计 632,491,160.43 597,727,560.43 -34,763,600.0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27,195,409.30 1,027,195,409.30 0
营业总成本 440,692,750.84 442,380,250.84 1,687,500.00
营业成本 297,845,080.64 299,532,580.64 1,687,500.00
营业利润 60,325,652.99 58,638,153.00 -1,687,500.00
利润总额 74,448,213.22 72,760,713.23 -1,687,500.00
五、净利润 57,970,842.47 56,283,342.48 -1,687,5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49,701,622.20 47,376,969.43 -2,324,652.78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8,269,220.27 8,906,373.05 637,152.78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8 0.17 -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8 0.17 -0.01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实施了有关的审计程序,对公司的本次差错更正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对更正后的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是恰当的,符合国家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 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有关财务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