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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6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19-64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1、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2019 年7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将原“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项目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

(4)将原归集与“其他流动资产”项目里的“可转债投资”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

2、利润表项目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会〔2019〕6 号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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