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9年7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修订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