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股票简称:绿城水务 股票代码:60136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绿城水务股票代码:601368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北楼8楼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南楼21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城水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城水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绿城水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上述交易已获得绿城水务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9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3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 13
释 义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绿城水务、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善若水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 | 指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绿城水务与上善若水公司于2019年7月2日签署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
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绿城水务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7,162,179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上善若水公司与绿城水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通过认购绿城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52,010,311股股份,占绿城水务发行后总股本的5.89%,成为绿城水务股东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北楼8楼 |
法定代表人 | 蒋建谊 |
注册资本 | 5000.000000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000MA5N58G082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 2018年04月28日 |
经营期限 | 2018年04月28日至长期 |
通讯电话 | 0771-5786547 |
通讯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南楼21楼 |
经营范围 | 直饮水软硬件系统研发与应用;水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水资源管理;天然水收集与分配;绿色环保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设计咨询及购销;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量服务;汽车租赁;其他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道路货物运输;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 |
主要股东 |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兼职情况 |
蒋建谊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 男 | 45232419780215**** | 中国 | 南宁 | 无 | 有 |
韦纯忠 | 董事 | 男 | 45222419780802**** | 中国 | 南宁 | 无 | 有 |
戚汝毅 | 董事 | 男 | 45282219760701**** | 中国 | 南宁 | 无 | 有 |
蔡毅 | 副总经理 | 男 | 45282619740517**** | 中国 | 南宁 | 无 | 无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兼职情况 |
谭欢宁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女 | 45212419811207**** | 中国 | 南宁 | 无 | 无 |
上述人员在其他公司兼职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兼职公司名称 | 担任职务 | 兼职任职期间 |
蒋建谊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11日至今 |
广西北部湾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27日至今 | |
广西北部湾创新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30日至今 | |
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1月18日至今 | |
防城港市群峰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4月1日至今 | |
韦纯忠 | 广西北部湾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部主任 | 2016年8月1日至今 |
戚汝毅 | 广西南宁明湖供水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年7月1日至今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善若水公司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绿城水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核准,非公开发行147,162,179股新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参与认购52,010,31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为5.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本次权益变动系因看好绿城水务未来的长期发展前景,有意为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上市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也将从中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回报。
二、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核准,非公开发行147,162,179股新股,总股本由735,810,898股增加至882,973,077股。本次权益变动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参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52,010,311股股份。2019年7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9%,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一)股票类型和每股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47,162,179股,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896号文规定的上限147,162,179股。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2019年6月26日),同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52元/股,该价格为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等原则确认发行对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5.52元/股,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相对于公司股票2019年6月26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6.22元/股折价11.25%,
相对于2019年6月26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6.12元/股折价9.80%;相对于公司股票2019年6月28日(申购报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6.23元/股折价
11.40%,相对于2019年6月28日(申购报价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6.13元/股折价9.95%。
(四)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1、支付条件: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日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19年7月4日17时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专用账户。
2、支付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交易价款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善若水公司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六)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1、2017年8月7日,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绿城水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2017年12月29日,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3、2018年4月11日,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
4、2018年11月30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绿城水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
5、2018年12月19日,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等相关议案。
6、2019年4月16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
7、2018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8、2019年5月24日,上市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7,162,179股新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没有发生重大交易。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认购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蒋建谊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4号电话:0771-4851348传真:0771-4852458联系人:许雪菁、黄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西省南宁市 | ||
股票简称 | 绿城水务 | 股票代码 | 60136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西省南宁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其他 | □ □ ? □ □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请注明) |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52,010,311股 变动比例: 5.89% (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蒋建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