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

sh601368
2025-03-07 15:00:01
4.600
-0.02 (-0.43%)
昨收盘:4.620今开盘:4.610最高价:4.640最低价:4.580
成交额:17256847.000成交量:37416买入价:4.600卖出价:4.610
买一量:229买一价:4.600卖一量:1253卖一价:4.610
绿城水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温州信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5

股票简称:绿城水务 股票代码:60136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绿城水务股票代码:601368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住所:中国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柳青路388号通讯地址:中国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柳青路1号德力西大厦1916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城水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城水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绿城水务非公开发行147,162,179股而导致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上述交易已获得绿城水务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2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 12

释 义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绿城水务、上市公司、公司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信德、信息披露义务人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城水务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7,162,179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绿城水务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向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上善若水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计4家认购对象发行147,162,179股,占绿城水务发行后总股本的16.67%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柳青路38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德信丰益(北京)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额1367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681685972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08年10月15日
经营期限2008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
通讯电话0577-61722683
通讯地址中国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柳青路1号德力西大厦1916室
经营范围资本管理,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
主要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东盟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德信丰益(北京)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陈维国、刘岳孟、支绍环、黄正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温州信德为有限合伙企业,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温州信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德信丰益(北京)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委派陈狄奇先生执行温州信德的日常事务。因此温州信德的主要负责人为陈狄奇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陈狄奇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33032319810712****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乐清市
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温州信德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绿城水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核准,非公开发行147,162,179股新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绿城水务总股本由735,810,898股增加至882,973,07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温州信德作为绿城水务的原持股5%以上股东,仍持有绿城水务39,981,701股,但持股比例将由5.43%下降至4.53%。

二、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绿城水务股份占总股本的

4.53%,比例低于5%,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前提下减持不超过所持有的绿城水务39,981,701股股票。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温州信德持有上市公司39,981,7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3%,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上市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核准,非公开发行147,162,179股新股,总股本由735,810,898股增加至882,973,077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温州信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下降至4.5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8月7日,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绿城水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议案。

2、2017年12月29日,上市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3、2018年4月11日,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

4、2018年11月30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绿城水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

5、2018年12月19日,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等相关议案。

6、2019年4月16日,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

7、2018年1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8、2019年5月24日,上市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6号),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7,162,179股新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后总股本的3.40%。

除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陈狄奇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4号电话:0771-4851348传真:0771-4852458联系人:许雪菁、黄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西省南宁市
股票简称绿城水务股票代码60136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 □ □
其他 ?(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低于5%)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39,981,701股 持股比例: 5.4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 0 股 变动比例: -0.91% (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持股数量:39,981,701股 持股比例: 4.53% (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陈狄奇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