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19-068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相关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安徽创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创源”)向银行申请16,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16,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在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45号为安徽创源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事项签署了担保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徽创源的发展,解决安徽创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公司拟为安徽创源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范围内,无需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创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051496595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 16 号
法定代表人:江明中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2年08月16日营业期限:2012年08月16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制;文化活动的策划;动漫衍生产品设计、开发;动漫饰品、工艺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纸塑制品、包装制品、文化办公用品、五金制品、纺织品、电工器材制造、加工;日用品、电工玩具、体育用品的设计、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营业活动)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元:人民币元
项目 | 2019年3月30日或2019年1-3月 | 2018年12月31日或2018年1-12月(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18,906,742.20 | 321,086,107.18 |
负债总额 | 94,749,992.99 | 98,220,259.68 |
净资产 | 224,156,749.21 | 222,865,847.50 |
营业收入 | 49,769,115.47 | 267,695,568.98 |
利润总额 | 1,721,202.28 | 11,550,953.06 |
净利润 | 1,290,901.71 | 9,401,844.71 |
或有事项总额 | 0 | 0 |
最新信用等级: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评级为A+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条款如下:
甲方: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1、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安徽创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之间自2019年7月23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期间(含起日和止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
贸易融资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2、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及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4)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安徽创源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极小。安徽创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信用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5,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9%,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2%。无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