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9—035债券代码:112225 债券简称:14 恒运 01债券代码:112251 债券简称:15 恒运债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固定资
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上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开发区东区2*460MW级“气代煤”热电冷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电函(2018)1608号),在本项目投产后3个月内,需关停公司#6、#7机组以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简称“东区热力公司”)5台供热锅炉。根据公司2*460MW级燃气机组项目的筹建、投产计划,预计东区热力5台供热锅炉关停时点在2020年年底,预计公司#6、#7机组关停时点为2023年6月底,其中大部分资产的使用寿命将有所减少。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截止2019年8月末,上述资产净值7.02亿元,其中需要调整折旧年限的资产净额
6.64亿元,主要是房屋建筑物以及机器设备。为更加符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状况,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和公允,从2019年9月1日起,对这部分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 公司#6、#7机组固定资产折旧调整情况
资产类别 | 调整前剩余折旧年限(月) | #6、#7机组固定资产净额(万元) | 调整后剩余折旧年限(月) |
房屋建筑物 | 52-160 | 3,292.54 | 46 |
机器设备 | 54-297 | 55,319.64 | 46 |
合计 | 58,612.18 |
(二) 东区热力公司5台供热锅炉固定资产折旧调整情况
资产类别 | 调整前剩余折旧年限(月) | 5台供热锅炉固定资产净额(万元) | 调整后剩余折旧年限(月) |
房屋建筑物 | 74-148 | 1,773.84 | 16 |
机器设备 | 26-245 | 5,890.96 | 16 |
其他设备 | 18-135 | 172.64 | 16 |
合计 | 7,837.44 |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测算(未经审计),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对公司的财务影响为:
1、固定资产折旧:预计2019年增加约0.40亿元,预计2020年增加约1.21亿元,预计2021~2022年每年增加约0.74亿元,预计2023年增加约0.37亿元。
具体折旧变化情况如下:
资产类别 | 调整折旧年限前月折旧额(万元) | 调整折旧年限后月折旧额(万元) | 调整后月折旧增加额(万元) | ||||
#6、#7机组固定资产 | 5台供热锅炉固定资产 | 合计 | #6、#7机组固定资产 | 5台供热锅炉固定资产 | 合计 | ||
房屋建筑物 | 30.91 | 18.64 | 49.55 | 63.18 | 110.87 | 174.05 | 124.50 |
机器设备 | 444.14 | 75.80 | 519.94 | 1,028.40 | 368.19 | 1,396.59 | 876.65 |
其他设备 | 0.00 | 4.09 | 4.09 | 0.00 | 10.78 | 10.78 | 6.69 |
合计 | 475.05 | 98.53 | 573.58 | 1,091.58 | 489.84 | 1,581.42 | 1,007.84 |
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2019年减少约0.40亿元,预计2020年减少约1.21亿元,预计2021~2022年每年减少约0.74亿元,预计2023年减少约0.37亿元。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2019年减少约0.40亿元,预计2020年减少约1.21亿元,预计2021~2022年每年减少约0.74亿元,预计2023年减少约0.37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合理性的说明
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根据公司#6、#7机组以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供热锅炉的机组关停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做出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和公允。
四、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9年7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9年7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2019年7月2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江华先生、游达明先生、张利国先生、谭劲松先生发
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区热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公司根据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区热力的机组关停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和公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区热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区热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区热力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调整后的折旧年限能够更加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能够更加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区热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