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购买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部分资产。
?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丁毅先生、钱海帆先生、任天宝先生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7月22日,本公司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与集团公司就重型H型钢生产线项目建设用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土地转让协议A”),就节能减排CCPP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土地转让协议B”);与安徽马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集团”)就节能减排CCPP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相关地面资产及费用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与工程技术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马钢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机公司”)就重型H型钢生产线项目建设用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土地转让协议C”),拟购买集团公司土地两宗、重机公司土地一宗,拟购工程技术集团部分地面资产并支付相关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7月22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关联董事丁毅先生、钱海帆先生、任天宝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四名非关联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交易,同意公司购买该部分资产。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西路8号
2、法定代表人:魏尧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150509144U
4、注册资本:人民币629829万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主要经营范围:资本经营;矿产品采选;建筑工程施工;建材、机械制造、维修、设计;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国家限制的项目除外);物资供销、仓储;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租赁;农林业。(限下属各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70.0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85.29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17.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30.61亿元。
(二)安徽马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太白大道1889号
2、法定代表人:夏会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32997248U
4、注册资本:1696889724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冶金行业设计、建筑行业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电力行业设计、环境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城乡规划编制、工程监理、岩土测绘;冶金工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工程等总承包;大中型冶金设备及备品备件制造、安装、维修等 。
7、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人民币总资产39.0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8.40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6.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0.48亿元。
(三)安徽马钢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湖路499号
2、法定代表人:吴芳敏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0803332342
4、注册资本:10亿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金属制品的设计、制造、组装、修复;金属成型及加工;技术咨询服务;机床修理等
7、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人民币总资产6.4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41亿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41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土地转让协议A项下的土地:106.73亩,位于马鞍山市天门大道西侧马钢
三厂区,三台路以南。
土地转让协议B项下的土地:177.77 亩,位于马鞍山市宁芜路西侧马钢一厂区,湖北路以北。
土地转让协议C项下的土地:14.52亩,位于马鞍山市天门大道西侧马钢三厂区,马钢东路、马钢大道、重机公司加工一分厂厂房和公司3号煤气加压站之间。
《搬迁补偿协议》项下的地面资产及相关费用:位于土地转让协议B项下的土地上的地面资产,含建构筑物、附属物、破坏性设备费、可搬迁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土地转让协议A
(1)协议方:本公司、集团公司
(2)协议达成日期:2019年7月22日。
(3)协议生效条件:按照协议内容自行完成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主要内容及定价、付款情况:
购买土地转让协议A项下的土地,该宗土地106.73亩。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约24.58年,基准日账面净值2554.44万元(含税),评估总价2547.20万元(含税),增值率为-0.28%。
该交易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协议签订后30天内,公司一次性付款。
2、土地转让协议B
(1)协议方:本公司、集团公司
(2)协议达成日期:2019年7月22日。
(3)协议生效条件:按照协议内容自行完成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主要内容及定价、付款情况:
购买土地转让协议B项下的土地,该宗土地177.77 亩。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24.58年,基准日账面净值4165.96万元(含税),评估总价 4242.74万元(含税),增值率1.84%。
该交易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协议签订后30天内,公司一次性付款。
3、土地转让协议C
(1)协议方:本公司、重机公司
(2)协议达成日期:2019年7月22日。
(3)协议生效条件:按照协议内容自行完成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主要内容及定价、付款情况:
购买土地转让协议C项下的土地,该宗土地14.52亩。评估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约24.58年,基准日账面净值347.13万元(含税),评估总价为347.13万元(含税),增值率为0.00%。该交易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协议签订后30天内,公司一次性付款。
4、搬迁补偿协议
(1)协议方:本公司、工程技术集团
(2)协议达成日期:2019年7月22日。
(3)协议生效条件:按照协议内容自行完成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主要内容及定价、付款情况:
购买土地转让协议B项下的土地上的地面资产,支付搬迁补偿费用。
地面资产评估总值(含建构筑物、附属物、破坏性设备费、可搬迁设备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为5755万元,其中建构筑物、附属物、破坏性拆除设备的账面净值约3637万元,评估价为3781万元(含税),增值率为3.96%;可搬迁设备的搬迁费评估价为108万元(含税);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评估值为2073万元,经审查核减10%后交易价格为1866万元。
该交易以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工程技术集团将搬迁范围内涉及的该单位所有房屋、场地全部腾空、可搬迁设备搬迁完毕,交付本公司安排拆除,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如分批移交的,以最后一次移交日期为准)。移交后30日内,本公司向工程技术集团付款。
上述四项协议,购买资产交易总价格为12892.07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所购买的标的均是公司发展所需,主要用于重型H型钢生产线项目及节能减排CCPP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如重型H型钢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将有助于公司完善H型钢产品系列,公司H型钢产品将能够覆盖国家标准中的所有相关规格,有益于增强公司竞争力。
如节能减排CCPP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公司将提高煤气调控能力,有助于公司实现煤气“零排放”,提高电力自供能力及生产用电的安全可靠性,有益于公司节能减排、安全生产。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张春霞女士、朱少芳女士、王先柱先生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认为:本次收
购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协议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该项收购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对本公司并无不利影响,亦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非关联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