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9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7月5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9年7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即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7月5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