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27证券代码:870900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6日10:00-12:00。预计会期1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银行授信相关事宜》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非法人企业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本次
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携带公章,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之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发起人、非法人企业发起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 登记时间:2019年8月6日9:00-9:30
(三) 登记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0760-88587578
(二) 会议费用:无需缴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如有)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董事会。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