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盛股份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间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间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签署的《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及奖励协议》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及奖励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拟以总价人民币1元定向回购龚卫良7,511,01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354,302,341股的2.12%,并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4,302,341股变更为346,791,32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54,302,341元人民币变更为346,791,324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临海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317000

2、申报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9月5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1:00;14:00-17:00。

3、联系人:阮丹丹

4、电话:0576-85322099

5、传真:0576-85174990、0576-85322099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