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年半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9年7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