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赛摩电气股票代码:30046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者为一致行动人)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号长兴大厦B座2104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 年 7 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赛摩电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赛摩电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6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8第六节 备查文件……………………………………………………………………………8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0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赛摩电气、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
汇银五号 | 指 | 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汇银四号 | 指 | 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书 | 指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行为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元 、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 、万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 | 汇银五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71996083M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委派代表 | 毛宝弟 |
认缴出资 | 85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11年03月27日至2024年03月27日 |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号长兴大厦B座2104号 |
主要经营范围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 深圳市中通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76%,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红石辰富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5%);李文校(5.88%)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 | 汇银四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70047636Y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委派代表 | 毛宝弟 |
认缴出资 | 1538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11年03月09日至2024年03月09日 |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号长兴大厦B座2104号 |
主要经营范围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 深圳市中通汇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65%,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晓冰(6.5%);唐治奎(6.5%)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是海关失信企业。
三、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汇银五号与汇银四号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汇银五号与汇银四号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赛摩电气于2019年6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27,4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及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赛摩电气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赛摩
电气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汇银五号 | 持有股份 | 15,454,880 | 2.80 | 15,147,840 | 2.7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454,880 | 2.80 | 15,147,840 | 2.7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汇银四号 | 持有股份 | 12,754,701 | 2.31 | 12,448,713 | 2.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754,701 | 2.31 | 12,448,713 | 2.2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28,209,581 | 5.10 | 27,596,553 | 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209,581 | 5.10 | 27,596,553 | 4.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汇银五号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19年7月18日 | 5.547 | 307,040 | 0.0555 |
汇银四号 | 5.582 | 305,988 | 0.0554 | ||
合计 | - | 613,028 | 0.1091 |
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6,046,868股。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2,623,4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0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此页无正文,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字)
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2019年7月18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徐州 | |
股票简称 | 赛摩电气 | 股票代码 | 30046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号长兴大厦B座2104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8,209,581股;持股比例:5.1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613,028股;变动比例:0.1091% 持股数量:27,596,553股;持股比例:4.9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字)
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