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配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调整,充分整合资源,规划长久发展目标,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减少公司挂牌维护成本,经慎重考虑,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股票挂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宁新新材,证券代码:839719)自2019年1月21日开市起暂停转让,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日期不晚于2019年4月20日。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了《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2019-014、2018-017、2019-021、2019-023)。
截至2019年4月18日,该重大事项仍在审核阶段,停牌事项尚未完结,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期恢复转让并获得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了《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复牌时间不晚于2019年7月20日。
延期恢复转让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股票延期恢复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5、2019-036、2019-040、2019-041、2019-047、2019-048、2019-050、2019-051、2019-052、2019-054、2019-055、2019-05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终止挂牌申请仍在审核阶段,停牌事项尚未完结,该事
公告编号:2019-057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并获得同意,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宁新新材,证券代码:839719)将继续暂停转让,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10月18日。
公司对股票暂停转让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隔五个转让日披露一次停牌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