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2日书面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长陈敏生、董事陈金祖、王穗初、陈繁华、徐燕、陈志荣,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投资建设“未来机场”(智慧机场)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19年7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未来机场”(智慧机场)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