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案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 邮政编码:518054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 邮政编码:518057 |
2 |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可以为公司住所或会议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可以为公司住所或会议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3 |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
4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章程除以上内容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