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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8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53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12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7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住所拟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1902,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12个月,业务品种分配为流动资金贷款、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及国内保函。由公司对该授信提供担

保。公司以上担保由南京凌云股东大连爱源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源电子”)按照其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为对应的债务金额提供反担保。以上担保与反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用。董事会认为:南京凌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凌云59.02%的股权,南京凌云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直接持有南京凌云59.02%的股权,南京凌云的股东爱源电子持有其40.98%的股权。公司为南京凌云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由爱源电子按照其对南京凌云的持股比例为对应的债务金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深圳键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桥轨道”)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万元,期限1年,额度项下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由公司对该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键桥轨道法定代表人孟令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上担保由键桥轨道法定代表人、公司执行总经理孟令章提供反担保。以上担保与反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用。

董事会认为,键桥轨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和

业务发展。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键桥轨道80.5%的股权,键桥轨道的其他股东深圳建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畅宇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键桥轨道19.5%的股权,其他股东未对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上述担保由键桥轨道法定代表人、公司执行总经理孟令章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期限2年,额度可循环,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不低于30%。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即富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上海即富总经理黄喜胜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用。

董事会认为,上海即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即富45%股权,上海即富间接持有开店宝100%的股权,开店宝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及上海即富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开店宝本次综合授信同时由上海即富总经理黄喜胜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故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开店宝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9年8月2日召开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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