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45 证券简称:猴王5 主办券商:网信证券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的公告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37,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0%,可转让日为2019年7月19日。
二、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序号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1 | 黄宝安 | 否 | 离职董事 | C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6个月期满解除限售 | 37,550,000 | 4.40% | 0 |
合计 | 37,550,000 | 4.40% | 0 |
三、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556,085,932.00 | 65.21%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296,638,870.00 | 34.79% |
总股本 | 852,724,802.00 | 100.00% |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挂牌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挂牌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挂牌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挂牌公司、挂牌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黄宝安有如下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止目前,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