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132 号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因你公司的南通兴东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发生“9.2”液压升降平台侧翻高处坠落事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5月10日向你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于2019年7月3日向你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公司作出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你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7月5日才披露了上述事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11.11.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