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19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并于2019年7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月静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9年7月16日为授予日,以16.3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Jean-Marc Vesselle授予11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