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8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孙公司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同意对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于全资孙公司澄城县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