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6日以专人派送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必胜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19年7月17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28)】
特此公告。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