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7月10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唐联生
6.会议列席人员:胡在洪、吴继新、王海燕、邓勇、刘素华、曾健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存货处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我公司与四川得阳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9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为其定制一批非标设备。产品完成后,四川得阳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于
公告编号:2019-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未提走该批货物,也未支付相应的货款。其间,公司多次催告并公证送达要求四川得阳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提货,均未获回应。为此,公司为减少损失,经征询律师意见,拟对该批存货进行处置。该批存货的账面原值为8,041,672.78元。为保证存货处置的公开公正,公司拟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参与,处置金额以拍卖的最终成交价为准。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