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7月16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特”)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欧普特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最终担保数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