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
法定代表人 | 余磊 |
注册资本 | 518,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711894442U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成立时间 | 2000年3月29日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通讯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
联系方式 | 86-27-87618867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天风证券天权5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56%。根据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2018)云31执453号之十七《协助执行裁定书》,2019年7月8日至11日期间,天风证券通过二级市场强制卖出7,500,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风证券共计持有公司67,499,9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天风证券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根据天风证券编制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风证券拟自2019年6月11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