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充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对该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借款业务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