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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澳环保关于补充审议2019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6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审议2019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而发生,没有侵害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形成对关联方依赖。

一、补充审议的2019年度上半年度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明洲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洲环保”)于 2019

年6 月3日向桐乡市浙能电力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借款 1,500万元,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明洲环保已于 2019年 6月 3日归还上述借款本金,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

名称:桐乡市浙能电力经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703号 注册资本:3,0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沈健经营范围:电力、电器材料及设备、机电产品(除九座以下乘用车)、钢材、绢纺原料、化学纤维、建筑材料、电工专用设备、皮革、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

织品、畜产品的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期货、证券);服装、服装饰品、羊毛衫、沙发布、装饰布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浙能电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子公司临时性短期资金需求而发生的交易,按照市场化的方式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明洲环保向关联方借款是为满足公司临时性短期资金的需求,该关联借款期限短暂,未产生利息,不会对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审批程序

2019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19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借款业务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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