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周转。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同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马焰先生借款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