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7月12日下午14:
3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已于6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12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连春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95,23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57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95,23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57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股东1人,代表股份20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0%。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2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关于提议修订<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7%;反对20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0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57%;反对20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