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称谓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称谓,调整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部分的内容
序号 | 修订前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1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是指公司总裁、副经理是指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是指公司首席财务官。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