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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达股份:涉及诉讼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2

公告编号:2019-017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7月12日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6月25日受理法院的名称: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煌英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聂东、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珠海杰通尼电子有限公司、海南奇力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大军、彭晓玉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金额195,600.00元。原告已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了交货义务,但被告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如期支付货款。被告仅于2015年1月26日支付60,000.00元货款。2018年6月29日,原告以《对账单》的形式确认被告仍欠原告货款共计135,600.00元。经与被告多次沟通催促,截至立案之日,被告仍未支付剩余货款项共计135,600.00元,因此对被告提起诉讼。

2、本公司(原告)诉海南奇力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9)粤1602民初2027号,案由:原告于2014年10月至2014年11月期间与被告海南奇力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陆续签订了3份《购销合同》,合同合计金额266,548.00元。原告已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了交货义务,但被告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如期支付货款。经与被告多次沟通催促,截至立案之日,被告仍未支付剩余货款共计266,548.00元。因此对被告提起诉讼。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等必要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产品买卖合同纠纷,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尚未判决,由于两个案件的标的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对珠海杰通尼电子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书》及《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粤1602民初2026号);

2、对海南奇力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书》及《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粤1602民初2027号)。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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