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申请获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可分期发行。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230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8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发行和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三日